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难民舞台妆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难民舞台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怎么评价赵露思在《传闻中的陈芊芊》中的表现?
可爱又不做作,太喜欢她那肉肉的小脸,感觉这部戏就是为她量身打造的。
大段的台词对她一个非科班出身的女演员也算是考验了。她还能表现得这么好实数难得。
造型也很好看,看着很舒服。尤其和男主在一起,感觉他俩又好笑又好有爱。
从看了张天爱的太子妃升职记就再也没看过这么***又漂亮的女孩,
感觉她不是那种惊艳的美女,但绝对是讨人喜欢的那种,既古灵精怪又不作的让人反感。
自从《传闻中的陈芊芊》上线热播后,赵露思的名字就开始高频出现在***新闻当中。不可否认,她在剧中的表现还可以,人物塑造可圈可点。
在剧外她的一些骚操作就比较败路人缘了,比如因为她跟赵丽颖在外貌上有相似之处,同样都是甜甜的可爱女主脸,但除此之外也没有再多的共同点了,网上却还是有不少把赵露思冠名为“赵丽颖接班人”的通稿。
这还没完,因为赵露思的新剧中,有一件纱衣跟热巴在《枕上书》上一个造型撞衫(款)了,恰好两人最近还在一起拍摄《长歌行》,于是关于这个两位女星的比美,也被全方位铺展开来了。
赵露思的路人缘不错,但是圈内最不喜欢的就是拉踩通告,这种消息她来说其实没什么好处。
除了这次给热巴作配,她也在2017年的《凤求凰》中出演过马雪云一角,而她当女主角的作品,大都是一些网剧,所以她的主打领域一直是网剧,不管是与赵丽颖还是热巴相比,都还有很长一段距离。
赵露思现在的经纪约在飞宝那里,公司对她还是挺看重,加上她和芒果关系不错,发展前景还是可以的,她想真正走入观众视线,还是缺一部上星的女主戏。
《传闻中的陈芊芊》仿佛一夜之间都成为热搜榜首位的热剧,甜宠、撩人,演员沙雕不做作,简直看得太让人欢乐。
剧里面的人物设定,相当的有意思,陈芊芊本来是一位一无是处的纨绔恶毒女配,第一集就要完蛋的角色,结果在马上要嗝屁的时候,遇到魂穿过来的编剧大人。
当然不可能,于是在大婚当日,应该让陈芊芊嗝屁的毒酒,她是怎么也喝不下去。
男主针对陈芊芊的全部暗杀***,都被化解,剧情一步步偏离,恶毒女配陈芊芊已经完全盖过女主的风头,女主可怜得只能黑化,演出女配的角色。
剧情是真的可,虽然很无脑,陈芊芊竟然直接闯入藏宝阁,抢了龙骨,给韩烁炖了补身体。
但是欢乐也是真欢乐啊!
女主急得和无脑的苍蝇一样,我们看得却是欢声笑语,沉浸在女主的沙雕思维里,笑的不能自拔。
这次的女主,真是又傻又白又莽,笑点集中,简直是最不做作的沙雕女主,集所有二百五剧情为一身,凭借自己一人之力,拉低整部剧的智商。
赵露思已经成为傻白甜专业户了,无论多么沙雕的台词,从她嘴里念出来,总是透着浓浓的可爱。
其实,很多人夸赵露思的表演好,但我觉得还不必要夸,只能说是比很多年轻演员好了一些,但是还是离真正的演技还是有一些距离的。
但不妨夸一夸,鼓励一下。
比方说,第一集开头,陈芊芊来找韩烁,赵露思拿捏住了陈芊芊霸道蛮横的性格特征,哪怕穿着挺妩媚的服装,也是一脸豪横的样子,这一段赵露思没有泄气,也没有演的太过头。
再比方说,卡在自己剧本里的陈小千,就不是陈芊芊那么霸气,即便是穿了同一身衣服也感觉是换了个人的感觉,陈小千的性格略弱,她不是陈芊芊。在这段表演里,陈小千多次疑惑、质问等细节,赵露思演的也还不错。
但是在第一次吻男主韩烁的地方,赵露思却犯了眼神的错误,这个情节是想让她吻韩烁,却不是因为真的想吻,而且她觉得毒药在韩烁的嘴唇上,于是陈芊芊就吻了上去。但这个吻并没有什么深意,就是一个猛烈的,带有冲撞性质的吻。大家细看会发现,赵露思的这个吻,用了感情,这就大错特错了。如果说在男女主角第一次接吻的时候,营造出一种浪漫的气氛,那其实也是不对的,这个吻在剧情里没有浪漫一说。
这样看下来,赵露思在《传闻中的陈芊芊》里的表现,只能说是中规中矩,掌握住了基本的技巧,但是深一点的,就还差点意思了。
个人觉得赵露思本身的长相是邻家小女孩儿的感觉,有亲切感比较适合这个角色。
角色陈小千和我们一样喜欢宅,穿到剧本里成了陈芊芊又喜欢吐槽,简直和看剧吐槽的女生一模一样。所以适合角色就给她加分不少。
说到演技,只能说仍需努力。
欢脱可爱有演出来,比如和韩烁的互动和梓锐的互动。
但还不够细腻。比如和男主那场吃糕点的吻,反应只有震惊,靠音乐撑起内心异动。陈芊芊即便对韩烁没有感情,有异性做出这种举动也应该内心戏多一点。
还有虽然剧本是她写的,她能坦然接受女尊的设定和自己奉行男女平等。但其他人物不能啊,可她在救难民和开导裴恒时,并没有遇到思想阻力的感觉,处理不够细腻。
另外听说没有用配音。她本身台词还差点火候,有时吞字或咬字不清,听不清楚。
演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,如果要向实力小花靠近还需要继续磨练啦!
清代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?
我是萨沙,我来回答。
仆人和仆人是不同的。
大体分为2种,
一种是活期,也就类似于今天的签约保姆。签约时候注明服务多少年,年限到了就自由了。
一种是死期,也就是终身在这家服务,终身为仆人,自己生的孩子也是仆人。
活期仆人的价格很便宜,一般管吃管住,再给几两银子都行了。如果是未成年人,比如小丫鬟之内,可能连银子都不给或者象征性给一点,只是管吃管住。
满清***里面记载,有个富贵人家买了个七八岁的小丫鬟,活期使用4年,只给了1两银子。中间人还扣了一些,最终只到了几百文钱。
但有手艺的就不同。
比如有个丫鬟很擅长烧菜,同样的几年服务期,就卖了十几两白银。
奴仆的价格要看奴仆的具体情况。比如说有的丫鬟特别漂亮,是专门买进来当小妾的,就可能价值几百两乃至成千上万两。而普通的粗使丫鬟,普通的家丁,就都很便宜,几两银子一口子,十余两银子一家子。
引一份资料
乾隆四十八年二月内……用身价银二十五两,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、婿高受儿、女二妞四口为奴。
这一家四口,两对夫妻,一共才二十五两银子,合着一个人才六两多。
至于赎身的钱,各自的情况不同。有的人家赎身只需要付出买来时候花费的钱即可,有的人家则要加价,而且加多少完全看主观意愿。不过,目前看到的例子,以普通奴仆来说,多数是只花买来的钱的。
至于赎身之后,清代奴仆赎身之后,地位依然很“微妙”。
清代档案里有这样一个案子。
乾隆二十七年,镶黄旗包衣出身的笔贴士宝祥,打死了他家已经赎身的家奴玉明。原来这个玉明的父母都是宝祥家里的家奴,所以玉明是宝祥的“家生子”。后来玉明的父母交了二十两银子赎身出去了,之后一年多没联系。这年宝祥在自家门口看到玉明,玉明“大模大样”,并不向宝祥请安,宝祥责骂玉明,玉明说“我已经出去的人了,你管教我做什么?”宝祥认为玉明是他家的家生子,不应该如此无礼,便踢了玉明几脚,谁知玉明到了二更时候就死了。最后判刑,官员殴死赎身及放出奴婢并该奴婢之子女,按照“殴死族中奴婢”例,降二级调用。由于宝祥是旗人,例减一等,降一级调用。
这里再次说明一下,包衣和家奴不是***事。很多人分不清家奴和包衣的区别。包衣是良民,有正式户口,所以包衣也是可以用家奴的。这个案例里的宝祥就是镶黄旗的包衣,他就有很多家奴。清代包衣旗人里也有不少世家,甚至跟一些王府都比肩,家奴更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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